2017年9月6日星期三

白鹿原-第一场变革

  白嘉轩是一个代表,代表这块土地上最典型的农民,他们就守着自己的地,从生到死,地是自己的一切,有了地就有了希望,也就有了一切,所以农民最大的愿望就是多置办些地,多生些娃。他们没有特别的要求,至于谁是当今圣上,他们并不在意,只要我还有我的地,我按时交皇粮就是了,一切都是以土地为中心的,虽然清朝时依然讲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但农民是土地的拥有者,这一点可以从嘉轩卖地,子霖买地看出来,同时也能看出一些有趣的事。

  第一,土地是私有的。

  嘉轩和子霖是原上的大户人家,有水地,有旱地,相对来说地多一些。他们这些地也是合法得来的,嘉轩和子霖的祖上通过不同的方式挣了银子,然后置了地,再通过几代人的积累有了今天。除了他们这样的大户人家,普通人也是有地的,象李寡妇一地两卖,虽然很不厚道,但她是有地的,是地的主人。

  第二,土地买卖很简单。

  嘉轩卖地给子霖,冷先生作为中介,另有书生写了文本,若干见证人就把一块土地的交易完成了。这里不需要官府的参与,不需要官府的认定,官府认可田契,地契,可以说这是一种法律行为,也可以说那个时代整体来说还是非常有契约精神的。这种简单的交易方式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,一是成本低,这里没有官府人员的参与,只有买卖双方与见证人,一桌酒席就搞定了,按理说酒席并不是必备的,酒席只是在交易成功后的一种庆祝方式。二是时间灵活,可以说这是预约式的,大家约一个双方都有空的时间把合同签了,这比现代的集中、排队式要灵活的多,可以说是一种非常高效灵活的办公。民间的这种契约与自治极大的节约的成本,如果需要官府的参与,那就意味着官府需要更多的公人,农民也就要交更多的税来养这些公人。 

  第三,税制很简单。

  清朝的农民要交皇粮,交皇粮的多少是以地的产量为依据的,地的产量是以等级估算的。地的等级为“天、时、地、利、人、和”六个级别,天字号地交粮多,和字号地交粮少,这对于读书不多的农民来说非常容易理解,这个皇粮也就是后来农业税,用现代词汇来解读一下,农民是标准的纳税人。

  说到土地就应该说说这些年常见的两个词“地主”和“土豪”,最早接触这两个词是小时候看的电影中,有南霸天,有周扒皮......, 再加上打土豪,分田地这些口号,所以从小就认为地主、土豪是坏人。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,先从仅仅从中文的的角度来理解地主,那就是土地的主人,这是一个名字,并不是一个形容词,上面说的李寡妇也拥有土地,她就是土地的主人,也可以说她就是地主。土豪也是同样的道理。把地主和土豪转为形容词也是后来革命的事儿了。有没有坏地主呢,肯定有,同时有没有好地主呢,也是肯定有,白鹿原书中后来描述的那个舔碗的地主,我曾听到过非常多的类似的地主,因为他们拥有比一般人多的地就划分成为了一个阶级,殊不知他们是也是省吃俭用换来的。 

  白鹿原中的第一场变革就是清庭退位,革命党人成功掌权。这对农民并没有直接性的影响,无非就是剪掉了辫子,而与农民最直接的影响是史姓县长的税制改革,改革要求一亩一税,一人一税,书中没有更清楚的描述这种税是怎么收的,但很显然比交皇粮要多,所以才导致了交农事件。县长发的应属行政令,而非法律,所以农民闹了事儿,政令也就取消了,一方面看很显然这不是一个经过调研及多方论证后的政令,属于拍脑袋的想法,遭到反弹也是正常的,即使在今天也有很多类似的事件发生。

  这其中也有好的一面,那就是有了法院,代替了县令的县长并不是一家独大,法律开始独立了起来。嘉轩在营救鹿三时,公人说农民有游行的权利,那不是问题,问题是农民打砸了别人的家,这很好的把问题分开来看,也开始了真正的司法,这对于中国社会是一个明显的进步,也是一个重要的变革。读到这段时我多少有些惊喜,当时应该还是北洋政府,在这样一个偏远的县城里能有这样的司法解释,可以说北洋政府是做了很多正面工作的,值得赞扬。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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